和林素素拉扯时衣服散开了,露出单薄的胸膛,皮肤上遍布红色的斑斑点点,或深或浅,极为暧昧。
但只要答应了林素素,等下这斑点上必然要再叠加一层别的。
要知道沈蝶众星拱月却又目空一切,其实周围的人并不多,而他只认识阿然。
现在的阿然是残废的狼犬,凶恶程度只增不减,自己这次有求于他,怕是要被撕下来一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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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阴郁复杂的林哲庸不同,罗兴太活泼了,看起来像个充满热度的小太阳,因此阿然刚来到korio不久,就一眼叼住了罗兴。
罗兴比不得林哲庸漂亮圆滑,可以借沈蝶之势,狐假虎威地在众人之间翩飞周旋。
于是只能屈服于阿然的淫威之下,被秘密地圈养起来,做宠物的宠物。
阿然变态得非比寻常,总喜欢口水滴滴地咬他,喜欢挥着鞭子抽他,咬得他青紫斑斓,抽得他浑身肿胀。
头顶是炫目的五彩灯光,忽明忽亮闪烁着圆圆的光点,一群权贵子弟在周围喝酒嬉闹,对除己之外的一切熟视无睹。
罗兴绵羊似的躺在酒吧地板上咩咩叫,而阿然红着眼睛狞笑。
他挥鞭、他发泄、他痛快,沈蝶施加给他的痛苦都转移到了罗兴身上。
多美好。
他们就像一个肉体堆叠而成的金字塔,沈蝶冷漠地站在塔尖,接着是她的走狗与奴仆,这样一层一层又一层地压下来,而罗兴就是塔底下污糟的泥。
车辗泥烂,骨销肉糜。
> 林哲庸不贵,他也挺便宜。
对他们这种人而言,脸皮真是比身上的衣服还要薄,但罗兴还是怕痛,怕极了。从金字塔底下爬出来,苟延残喘苟且偷生,太难了。
他也有私心,想活,想逃走,可林素素还在看他,逼视他,或许也想逼死他。
可是有什么办法,她还小,即便因为横生的灾祸而性情大变,也还小。
于是罗兴塌了肩膀,软弱地叹了口气:“我会帮你。”
“素素,你先回家吧,有消息了会跟你说。”
林素素走了。
而罗兴倒在了地上,用手捂住了脸,发出了廉价的呜咽,廉价的泪水从
指缝间溢出来,打湿了廉价的地板。
他好怕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