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节(2 / 2)

丘志

清请求将县中无人耕的大户土地,收归国有,所得收成,郡县之间,三七开!

平城县七成,雁门太守三成!

丘志清没几天便受到太守府回的公文:县中荒芜之大户土地,平城县衙可酌,主人归来,可归还土地。

土地产,可用于重建左军营!

亏大了,所谓左军营,就是现在吴献统领的二百多士卒,之前所属的那个营。

公文上说的好听,其实就是雁门郡不打算给平城送粮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举报本章错误( 无需登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