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海中,突然闪现这么一个画面。
一个刚及书桌高的小男孩儿,站在一个高脚凳子上,拿着毛笔低着头,好像在临摹什么。
执笔姿势倒是规范,只是,不住地抬头看不远处的青年。
青年觉察到他的动作,总是不苟言笑的斥他几句,却在他练够半小时后,把他抱下高脚凳,放到床上动作轻柔的为他按摩解乏。
鼻头一酸,一滴清泪控制不住的自眼眶流出,好巧不巧的,滴在他写的“军”字上,眼泪浸透宣纸上的墨汁,不消几秒,便蔓延到了“霖”字上,他这才发现,自己写的,竟都是“军霖”二字。
他的书法,是军霖教的。
好像是七八岁岁的时候吧,他无意间发现军霖在书房练字,一时觉得好玩,便吵着也要学。
军霖便翻出自己幼年时练字用的字帖给他,可他不愿意,非说字帖上的字儿没有他的好,那个时候的军霖也只是略沉吟了一会儿,便告诉他要他一个星期后再来拿字帖。
其实那个时候的他玩心重,一个星期,那么长的时间,早就忘记了当时对练字的热衷之心,再加上他个头小,需要站在高脚凳上才能够得着,军霖又要求他每天练字半个小时,不过新鲜了几天,就再也提不起兴致。
一开始他自己在书房练字,总是只有三分钟热度,后面的时间就一直玩儿。
军家一个书香世家,那军霖的书房也是古味儿十足,根本没什么好玩的东西,他就百无聊赖的翻军霖书桌上的东西,结果就不小心把一杯水洒在了军霖刚做好的企划案上,吃了一顿巴掌炒肉后,他练字的时间就变成了每晚八点半,军霖从公司回来以后,由人紧紧盯着,添夏老实了不少。
他过了好几年才知道,他练字所用的字帖,都是军霖用休息时间给他做出来的。
可那个时候,他早就懒得练毛笔字了,只在内心小小的愧疚一下,就将此事儿,抛在了脑后。
当时他离开军家的时候,什么都没带走,也什么都没留下,只除了,那段言不由衷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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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当初出资助我复明,又收养我,跟我孤儿院一众兄弟姐妹那么多年,可我也给你妹妹献了血,又捐了肝。
我算了一算,我们这些兄弟姐妹给你卖命,那份恩情他们自个儿还就够了。
而我的……我半颗肝脏,还你为我复明的恩,然后……我……我又让你睡了那么长时间,够还你养我那么久了么?”
军霖那个时候刚刚清醒,闻言苦涩的摇摇头,声音,轻的几乎听不出来,“我没想让你还。”
“其实,我知道你也切割部分肝脏一起做手术的事儿了,他们说你是因为我,我倒觉得你应该是因为军小霜吧……”
“可你不论是因为谁,我都无所谓。”
“你知不知道,我做手术的时候,麻醉不管用,我全程都是醒着的。”
军霖脸色一变,“你说什么?”
“我说,当初捐肝的那场手术,我全程都清醒着,我很清楚的知道,你们是怎么、怎么把我开膛……”
“好了,你别说了。”
军霖试图从病床上起身,添夏吓了一跳,忍住自己想要上前的冲动,依旧一副冷淡面容,“我以前年纪小,错把对你的感情当爱情,给你带来了困扰……对不起。”
他只说完这句话,再不敢看军霖,就匆匆离去。
再后来……他就离开了,再没见过军霖。
眼泪又滴在宣纸上,添夏呆呆的看着面前一堆堆一片片满满的“军霖”二字,哭得像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