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最讲究什么?
公平。
你既然惩罚了这些人,是不是也得惩罚其他人?
那得惩罚到什么时候去?
这些人肯吗?
不直接起来造反才怪。
所以这个罪不能定。
就算揭露了这些人的罪行,他们也只能放人。
不过嘛,陈易慧等人早就留了个心眼。
上次不是颁布过非生育者在与生育者发生性行为时有佩戴安全套的责任吗?
肯定有不少人会各种的威逼利诱,让生育者同意不戴套。
他们就不信这些在其他基地多次强奸过女性的人会管得住自己。
以前的罪行不能定,那就从这方面入手吧。
果然,经过一番审问,他们就审出了不少人,在与生育者发生性行为时,出现过强迫行为,强行不戴套的更多。
在外面的罪不能定,在城青发生的总能定罪吧?
但话又说回来,定罪没问题,但发生在鞭刑正式施行之前的犯罪行为,似乎也不适用于鞭刑啊,只要另做审判啊。
那怎么办呢?
不怕,现场的百姓们现在肚子里都憋着一股气
呢。
犯了罪,凭什么不能给这些强奸犯定罪?
他们可不管是以前犯的还是现在犯的,总之,他们就是强奸了女人。
所以,百姓们便自发组织请愿,要求对这些人执行鞭刑。
可以把坐牢的时间折算成鞭刑。
仅仅是鞭刑已经便宜他们了,不用充当军妓,也不用被阉割。
在大量百姓言辞恳切的请求下,鞭刑自然还是要执行的。
当然,在执行之前还得审判。
正好借此机会,给生育者们做个详细的介绍,让她们再遇到这种情况时,不要害怕,直接大声说出来,不想就是不想。
no 就是no,没有其他任何解读。
不,yes才是yes。
在你明确同意的情况下才是同意,其他一切都视为no,都是拒绝。
不管是任何人,只要求助政府,政府绝对不会置之不理。
同时也告诫非生育者们,有些行为不可行,包括在伴侣不是那么愿意的情况下,还要强行说服伴侣或者使用冷暴力等等。